企業管治

HKE Holdings Limited(「本集團」)受董事會規管,董事會負責監督整體業務發展、制定企業及業務策略,以及評估本集團的財務表現。

董事會亦制定本集團的整體政策,包括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程序,力求達到高水平的企業管治。

董事會定期舉行會議,以製定整體企業策略、監察業務發展及本集團的財務表現。

董事會已授予管理層若干職責和權限,以確保本集團傳統業務和新業務的業務發展的有效性和業務運營的效率,以及管理本集團的財務報告、投資者關係、稅務和庫務事宜。

董事會可以通過設立董事會委員會,以及將某些管理和行政職能授予管理層,來履行其公司治理職責。

董事會

連浩民

執行董事兼主席

連浩民先生,為董事會主席(「主席」)兼執行董事。彼於2021年6月1日獲委任為主席兼非執行董事,於2022年1月19 日調任執行董事。彼亦是本公司旗下多間 附屬公司之董事。彼曾投資及管理多家公司,經驗豐富。連先生為大聖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大聖集團」)之創始人,大聖集團願景成為一家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的金融科技企業,其子公司擁有證監會所頒發可進行第1類、第4類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之牌照。彼亦為永卓御富國際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其主要業務為從事海外房地產投資。

除上述職務外,彼亦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1年選舉委員會第三界別委員、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九龍社團聯會第九屆首席會長、香港個人 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第64屆個人資料(私隱) 諮詢委員會成員、東華三院2021╱2022 (辛丑年)及2022╱2023(壬寅年)總理、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第三至五屆執委會副主席暨第五屆經濟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顧問委員會委員(2022- 2025)、香港義工聯盟第二屆常務副主席、 香港菁英會第十一至十五屆執委會副秘書 長、江蘇省青年聯合會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年聯會第二十九至三十屆常務會董 、 南天青年協進會榮譽董事(2021- 2023)、青少年勉勵基金副主席暨秘書長以及香港大學基金名譽董事。連先生於2023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授勳及嘉獎制度頒榮譽勳章,表揚彼對慈善工作及青少年發展的熱情及寶貴貢獻。

曾榮峰

執行董事

曾榮峰先生, 為執行董事。彼於2021年6月1日獲委任為董事。彼亦是本公司旗下多間附屬公司之董事。曾先生畢業於芝加哥大學,獲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彼為特許金融分析師及註冊金融風險管理 師。曾先生曾效力多間知名金融機構,在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金融科技的經驗超過10年。

許利發

執行董事

許利發先生,為執行董事。彼於 2017年8月18日獲委任為董事,於2017年9月17日調任執行董事。彼亦是本公司旗下多間附屬公司之董事。許先生負責日常營運及整體項目管理、制定公司及業務戰略 及作出本集團的主要營運決策。

許先生擁有逾20年的建築行業經驗,專門從事輻射防護工程。許先生的技術工作經歷始於1995年1月擔任Singapore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SISIR)的技術主管,最終領導一支進行化學工具校準及實地測試的技師團隊。許先 生於1996年1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工地總管, 並於2002年1月獲晉升為項目經理。

許先生於 1992 年 8 月獲得新加坡義安理工學院機械工程文憑。此外,許先生分別 於1996年3月 、2006年11月、2008年 4月及2013年11月獲得以下課程的結業證書:新加坡國立大學開設的輻射安全緒言(Introduction to Radiation Safety); Absolute Kinetics Consultancy Pte Ltd 開設的風險管理課程(Risk Management Course);新加坡建築商公會(SCAL) SCAL Academy開設的房屋施工總管安全課程 (Build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ors Safety Course); 及 Greensafe International Pte Ltd 開設的總管高空作業課程 (Work-atHeight Course for Supervisors)。

鄭耀武

非執行董事

鄭耀武先生,於2022年1月19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鄭先生在香港執法及國際打擊洗錢方面經驗豐富,將為本集團的工程業務及金融科技平台業務的合規事宜帶來寶貴貢獻。鄭先生自2019年4月起一直擔任柏年顧問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該公司從事提供打擊洗錢(「打擊洗錢」)和金融犯罪的諮詢及調查服務。鄭先生曾效力香港警務處(「香港警務處」),於2018年9月退休,退任時擔任警務處助理處長。鄭先生效力香港警務處期間,於2007年至2010 年曾出任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主管,並率領香港警務處財富調查組,專責監督重大洗錢案件的調查工作、定期為本地和海外的執法部門及金融監管機構舉辦有關打擊洗錢的培訓,並且為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企業和專業籌辦一系列的訓練活動。鄭先生於2006年及2007年被派駐香港政府總部,負責協調政府部門及相關監管機構 有關打擊洗錢的立法工作和運作,同時於 2008年籌備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對香港的評核。彼於2012至2015年出任世界經濟論壇之有組織罪行議事會成員。鄭先生自2015 年起一直為野生動物司法委員會(Wildlife Justice Commission)的委員並於2022年被委任為督導委員。鄭先生分別於1986年及2004年獲香港大學頒授理學學士學位及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林凱佳

非執行董事

林凱佳先生,為非執行董事。彼於2022年1月19日獲委任為董事。林先生自2018年起一直效力於一間位於新加坡共和國(「新加坡」)的家族辦公室擔任董事一職。彼在東南亞地區(「東南亞」)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和投資銀行等領域擁有約六年經驗。林先生一直為9 Basil Private Equity Fund的顧問委員會成員,9 Basil Private Equity Fund為一家專注泰國市場的獨立基金管理公司,營運東南亞私募股權投資平台。林先生亦為Teja Ventures的創業夥伴,Teja Ventures為一家位於新加坡的創投基金,其投資專注東南亞市場。 林先生於2017年畢業於美國洛杉磯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持有金融學學士學位。

龐錦強

獨立非執行董事

龐錦強教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彼於2018年3月15日獲委任為董事。彼亦為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提名委員會主席。彼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的戰略、政策、表現、問責、資源、主要委任 及操守準則事宜提供獨立判斷。

龐教授自2015年起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前稱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紀律審裁小組組 員。龐教授於2004年7月至2013年7月擔任香港政府環境保護署總檢控主任。於2011年至2013年,彼為香港建築中心顧問。於2007年2月至2012年11月,彼亦為香港政府發展局規劃地政科上訴審裁團成員。彼曾為屋宇署無阻通道諮詢委員會成員,於2003年7月退任。

龐教授於1989年6月取得英國泰晤士理工學院(Thames Polytechnic)建築測量理學士學位;於1993年12月取得英國倫敦城市大學 (City University of London)物業投資理學 碩士學位;於1995年9月透過遠程學習課程取得英國伍爾弗漢普頓大學(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法學學士學位;於2005年12月取得香港大學城市規劃理學碩士學位及於2008年10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龐教授於2019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自 2016 年 8 月 、2000 年 7 月 、2000 年 11 月、2001年1月、2006年1月及2012年10 月起,龐教授分別為香港營造師學會、香港設施管理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的資深會員。

龐教授於2016年3月獲委任為星星集團有限公司(前稱星星地產集團(開曼群島)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560)的非執行董事,自2018年9月起調任為執行董事,其後自2021年11月調任為工程顧問;於2017年10月至今為雙運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 司,股份代號:170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於2023年4月至今為怡俊集團控股有限公 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2442)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15年 7月至2018年2月,彼曾任承達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68)的執行董事、於2018 年3月至2019年10月為中環控股集團有限 公司(前稱泓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1735)以及於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為 FSM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號:1721) 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等公司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龐教授自2013年12月起亦為香港科技大學環境及可持續發展學部客座教授。

蕭文豪

獨立非執行董事

蕭文豪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彼於2018年3月15日獲委任為董事。彼亦為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的成員,以及薪酬委員會主席。彼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的戰略、政策、表現、問責、資源、主要委 任及操守準則事宜提供獨立判斷。

蕭先生為香港高等法院的執業律師及中國司法部任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委託公證人。蕭先生現為香港一所律師行薛馮鄺岑律師行的合夥人,彼於2000年首次加入該 律師行擔任律師並一直工作至今。彼執業領域包括企業融資、資本市場、證券、併購、合資企業及一般商業事宜。蕭先生亦積極參與香港的慈善及社會服務活動。彼現任雁心會樂幼基金的法律顧問及博愛醫 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的校董。蕭先生於1996年獲得香港大學法律學士學位。

蕭先生現為位元堂藥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 897)及力圖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008)各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彼自2017年10月起獲委任為雙運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巿的公司,股份代號: 170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2023年8月辭去該職務。

張國仁

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國仁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彼於2018年3月15日獲委任為董事。彼亦 為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審核委員會主席。彼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的戰略、政策、表現、問責、資源、主要委任 及操守準則事宜提供獨立判斷。

張先生於2005年2月畢業於英國白金漢大學 (University of Buckingham) ,取得經濟理學士學位。張先生為英國特許公認會 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以及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張先生於2005年9月加盟摩斯倫 • 馬賽會計師事 務所擔任助理,並於摩斯倫 • 馬賽會計師事務所於2007年6月重組後轉調中審眾環 (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張先生於 2007年10月辭任中審眾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助理職務,並加入致同會計師事務所擔任中國執業部高級會計師直至 2008年12月為止。張先生其後於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於Royal Bank of Canada Europe Limited的CEES UK部門擔任賬目編製員。張先生於2010年2月至2010年8 月受僱於亞投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和協海峽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及「十友洋行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擔任企業融 資高級助理,該公司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張先生其後於2010年9月加入美加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擔任財務總監,並獲委任為其同系附屬公司寶誠行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張先生於2013年3月離開該集團。於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張先生於國際廣告及市場推廣代理公司The Gate Worldwide Limited工作,初始職位為高級財務經理,並於2015年7月獲晉升為財務總監。自2018年7月起,張先生加入法國跨國廣告公關公司Publicis Media,出任財務總監。張先生於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受僱於星傳媒體(陽獅集團(世界第三大傳播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擔任財務總監。彼 現為Sonic Corporate Services Company 的董事及Stepworks Company Limited的財務總監。

自2018年5月起,張先生出任俊裕地基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57)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自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彼曾任震昇工程控股有限公司(現稱為華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77)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於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彼曾任前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現稱歐科雲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99)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高級管理人員

葉智強

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

葉智強先生,為本公司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彼亦是本公司旗下多間附屬公司之董事。彼主要負責本集團財務及會計之整體管理及營運。葉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及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公會會 員。彼於2012年6月獲得香港都會大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於會計、企業融資、合規、審計、公司秘書及首次公開發售方面擁有逾10年豐富經驗。

董事委員會

董事會對戰略、財務、組織和合規問題保持全面控制和指導。 公司的組織架構有明確的權限、責任和問責,並定期進行審查。 年度預算和預測需通過董事會審查及批准。 這包括識別和評估公司和整個在線金融交易行業固有的業務風險,以及相關的金融和監管風險。

 
董 事 會
執 行 董 事 連浩民先生(主席)
曾榮峰先生
許利發先生
非 執 行 董 事 鄭耀武先生
林凱佳先生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蕭文豪先生
張國仁先生
龐錦強教授
委 員 會
審 核 委 員 會 張國仁先生(主席)
蕭文豪先生
龐錦強教授
薪 酬 委 員 會 蕭文豪先生(主席)
龐錦強教授
張國仁先生
提 名 委 員 會 龐錦強教授(主席)
張國仁先生
蕭文豪先生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企業管治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張國仁先生、龐錦強教授及蕭文豪先生)組成。張國仁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閱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本集團之財務及會計政策及常規以及本公司財務報表及報告;批准核數師的委聘條款;及與核數師討論審核工作的範圍。審核委員會亦負責(i)制定及審閱本公司之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ii)審閱本公司企業管治守則合規情況及企業管治報告披露情況;(iii)審閱及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監督本公司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政策及常規等。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企業管治守則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蕭文豪先生、龐錦強 教授及張國仁先生)組成。蕭文豪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制定薪酬政策建立正式及透明的程序;及就本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董事之薪酬乃經參考彼等各自於本公司之職務及職責、本公司表現、本集團營運所在行業的其他公司及當前市場慣例釐定。薪酬委員會採納企業管治守則項下的標準,就各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企業管治守則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龐錦強教授、張國仁先生及蕭文豪先生)組成。龐錦強教授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閱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考慮(其中包括)董事會 整體技術、知識及經驗、物色合資格成為董事會成員的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並就董事委任或重新任命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

提名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就董事的任命及重新任命以及董事的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在就任命任何擬議的董事會候選人或重新任命現有的董事會成員提出推薦建議時,提名委員會應考慮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i)誠信的聲譽;(ii)在相關行業及其他相關領域的成就、經驗及聲譽;(iii) 對本公司業務投放足夠的時間、興趣及關注的承諾;(iv)各方面的多樣性,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經驗(專業或其他方面)、技能及知識;(v)協助 及支持管理並為本公司的成功做出重大貢 獻的能力;及(vi)遵守上市規則第3.13條就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所規定的獨立性標準。 提名委員會秘書應邀請董事會成員的候選 人提名(如有),由提名委員會審議。提名委員會亦可提名候選人進行審議。在任命任何擬議的董事會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 應對該等人士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並提出推薦建議,供董事會審議及批准。在重 新任命董事會現有成員的情況下,提名委員會應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以供其審議及推薦,以使擬議的候選人在股東大會 上重選連任。

各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任期為期三年的服務協議。各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初步任期為期一年的委任書,其後每年續約。根據組織章程細則, 所有董事均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重選連任。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108(a)至(b)條,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三分之一的在任董事 (或倘若董事人數並非三或三的倍數,則最接近而不少於三分之一)須輪值退任,每位董事(包括按指定任期獲委任者)須最少每三年輪值退任一次。輪值告退之董事須包括(就必須達到所規定數目而言)願意退任且不會重選連任之董事。股東週年大會前三年並無輪值告退之董事須在該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任何其他如此告退之董事須為自彼上次獲重選連任或獲委任後任期最長之董事,但若多位董事上次乃於同一日獲重選連任,則以抽籤決定須告退之董事(除非該等董事另有協定者則作別論)。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112條,獲董事會委任以填補臨時空缺的任何董事,其任期僅直至其委任後本公司首屆股東大會止,並可於有關大會上重選連任。獲董事會委任以出任現任董事會新增成員的任何董事僅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舉行為止,並可重選連任。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決定輪值退任的董事人選或人數時,不得考慮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獲委任的任何董事。

 
 
審核委員會 - 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